我們以郵局包裹寄送商品。購買金額超過3000元免運費。

備註:

1. 交寄限制:

物品限制:依郵件處理規則第37條規定之禁寄物品。

重量限制:單件20公斤以上不收寄。

尺寸限制:長+寬+高總和不得逾150公分。

寄往臺中市和平區梨山里、平等里與南投縣仁愛鄉翠華村華岡等地區包裹,每件重量以不逾20公斤且長寬高合計亦不超過120公分為限。

例外規定:包裹內容物確屬不可分裝者,得彈性放寬重量至每件限重30公斤、放寬尺寸限制至任何一邊尺度不逾150公分,長度加長度以外之最大周圍合計亦不逾300公分(即:1x長+2x寬+2x高不逾300公分)。

其它限制:貴重物品請以國內報值包裹交寄。

2.超出資費級距別之郵資計算:(內容物須為不可分裝)

重量未逾20公斤,但尺寸(長+寬+高)逾150公分者,除以實際重量計費外,另尺寸每超過10公分加收10元(不滿10公分按10公分計算)。例如:重量為11公斤,但尺寸(長+寬+高)為175公分之包裹,若在臺灣本島同縣市交寄,則其應收郵資為140元(依實際重量計費110元+超尺寸計費30元)。

重量逾20公斤,但尺寸(長+寬+高)未逾150公分者,除以重量20公斤級計費外,另每增加1公斤加收10元(不滿1公斤按1公斤計算)。例如:尺寸(長+寬+高)為113公分,但重量為23.5公斤之包裹,若是臺灣本島不同縣市互寄,則其應收郵資為185元(20公斤級距計費145元+超重計費40元)。

重量逾20公斤且尺寸(長+寬+高)逾150公分者,除以重量20公斤級計費,另每增加1公斤加收10元及尺寸每超過10公分加收10元。例如:重量為23.5公斤,且尺寸(長+寬+高)為175公分之包裹,若是臺灣本島不同縣市互寄,則其應收郵資為215元(20公斤級距計費145元+超重計費40元+超尺寸計費30元)。